第049章随礼 (第1/6页)
我滔滔不绝地说,冬梅津津有味地听着。
我说到随礼,我看是这样:
客人收到请柬後,开始准备份子钱,包在红包内并写上自己名字。
这一点很要紧,不写名字就不能确认礼金属主,而礼金是双方人情交易的一部分,大家都很在意。
譬如,在福州地区,送红包时间没有严格限定,但原则上可提前或赴宴时包红包,但不能迟於酒宴时,迟了会被拒收。
这是为什麽呢?
如果没空参加或忘记了,第二天或之後数天补包红包是不好的,会理解为:重复送礼,已结婚大家都已贺过了,你又重贺,好像是又结一次婚,这意思就是不好了,反而是失礼。
特别是丧事,出殡後,只有主人回礼或办酒菜答谢外,不可再补收礼钱。事後再收礼,好似又出现一次丧事,多不吉利啊。
送红包时间一般有三种情形:
一在通知下达时,在收帖的同时委托来人捎去;
二如果没有准备不要紧,可以在婚礼前任何时候呈交;
三没有空也不要紧,可以在喜筵当天亲手或委托赴宴的其他亲戚朋友交给主人。
按习俗,主人家在酒店门口有专人收受,并记入红包记录册。
根据主人对人情的理解和要求,亲近或特殊的长辈可以免收红包的。
总而言之,我觉得前面所说的不外乎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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